西藏
全国
广东
广西
云南
湖北
江苏
四川
陕西
海南
河南
贵州
西藏
江西
山东
您好,欢迎访问资质助手!
联系客服
首页
资质办理
股权转让
成功案例
新闻资讯
关于我们
位置:
首页
>新闻标签
吉林:勘察设计资质集中延续和换证结果
2024-05-09
我厅核发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资质延续或换证。
吉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集中延续和换证结果
2024-05-08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吉建设〔2023〕20号)要求,我厅核发的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应于2024年3月31日前申请资质延续或换证。
长沙对三级换领二级的企业开展资质动态核查!
2024-05-07
根据省住建厅要求,现组织对持有施工企业三级资质证书申请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资质动态核查,同时对因人员证件挂靠被投诉的施工企业进行定向资质动态核查。
不会办理建筑资质延续?一份攻略助你扫清疑虑
2024-05-06
近期,咕咕狗收到关于建筑资质延续的咨询越来越多,因为受到资质自动延续政策的影响,今年将会有大量的三级建筑资质有效期到期,企业需要在资质证书到期之前及时办理延续或换证手续,否则逾期资质将会自动作废。
内蒙古:建筑资质证书换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2024-05-06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开展情况,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激发市场活力,现就我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房建资质证怎么办理?5分钟新手也能看懂!
2024-04-30
房建资质证是企业承接房屋建设工程必备的资质证书,也是工程项目承接范围最广、最受建筑行业追捧的资质证书。不过与其他资质相比,房建资质证书的办理标准更高,过审难度自然更大,为了帮助大家更快承接工程,今天咕咕狗教大家如何办理房建资质证。
江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功能上线运行
2024-04-29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功能模块定于2024年4月29日上线运行,现将注意事项明确如下:
河北:工程勘察设计监理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
2024-04-25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等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甘肃:做好有关建筑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
2024-04-19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有哪些?不同情况有区别!
2024-04-18
安全生产许可证与建筑资质证书是企业参加招投标会承接工程密不可分的两本证书,但是由于办理程序要求,企业需要先取得建筑资质证书才能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工程公司转让都有哪些流程手续?五分钟说清楚
2024-04-15
建筑工程公司转让是一项涉及法律、财务、资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但可以为企业快速获得资质证书承接工程,备受行业青睐。为了确保转让过程的顺利进行,避免出错,转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咕咕狗今天为大家介绍建筑工程公司转让的步骤,希望可以祝大家事倍功半。
广西、四川开启资质证书换证延续工作,请及时申请!
2024-04-08
四川、广西、安徽等地公布资质证书换证、延续通知,有效期逾期自动作废,请老板们抓紧时间办理!下面一起和咕咕狗看看本周建设简讯。
4月1日起,宁夏全面启用资质电子证书!
2024-04-07
经报请住建部同意,决定在全区推行住建领域企业电子资质证书(限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各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或住房城乡建设局许可范围,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质证书可以转让吗?专业的事还得交给专业的人!
2024-04-02
众所周知,办理资质证书流程长难度大,对于急需资质承接工程的企业并不适用,那么许多老板都想要直接购买建筑资质证书使用,那么资质证书可以转让吗?应该如何转让?今天咕咕狗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
4月1日起,河北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
2024-04-0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延续、电子证书模板调整等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首页
上页
4
5
6
7
8
9
10
下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