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资质助手!
西藏

西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

时间:2024-02-23
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各建设工程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要求,为做好全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西藏: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

      一、已取消资质的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
      涉及《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质证书或直接申请有效期5年延续。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申请换领1年有效期的暂不对注册人员等指标进行审核,企业应在换领的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资质许可机关按相应资质标准考核相关指标,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换领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直接申请5年有效期延续的,按照相应专业资质管理规定、标准对相关指标要求进行考核,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审核不合格的按照1年有效期进行证书换发。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
      二、其他资质换证工作
      厅批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部分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核查相关指标。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资质许可机关按相应资质规定、标准考核企业相关指标,经核查合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三、工作要求
      本次换证工作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进行办理,相应企业资质需为“正常”状态。换领资质证书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直接报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换领。换领证书的有效期截止日期在建办市〔2023〕47号发布之日(2023年12月28日)至监管平台功能起用期间的,企业要在换证功能启用60天内申请换证,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换证功能启用前,资质有效期过期的企业信息将同步至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保障相关企业工程建设活动正常开展。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7日